【初级会计实务】第三章第二节 应付及预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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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应付及预收账款

一、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企业应通过“应付票据”科目核算应付票据的发生、偿付等情况。

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应当按其票

面金额作为应付票据的人账金额。

二、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企业应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应付账款的发生、偿还、转销等情况。

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或接受劳务所产生的应付账款,应按应付金额入账。应付账款附有现金折扣的,应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应付款总额入账。企业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三、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与应付账款不同,预收账款所形成的负债不是以货币偿付,而是以货物偿付。

企业应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预收账款的取得、偿付等情况。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不设“预收账款”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四、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

(一)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短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企业应当设置“应付利息”科目核算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应付利息的发生、支付等情况。

(二)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应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企业确定或宣告支付但尚未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票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

五、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如应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企业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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